问题 | 醉酒后是否构成强奸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饮酒过量引发的行径恰巧满足了强奸罪的各构成要素,便仍旧可能构成公诉罪名。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强奸罪的确立,其关键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备强制侵犯妇女意志的意图及行动能力,同时也需要考察其是否已实际施加了强制性侵犯。尽管饮酒过量可能会导致个人的刑事责任得以减免,但若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仍保持着对自身行为的认知与调控能力,那么他仍然有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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