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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不成立可以改猥亵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倘若案情证据尚未足以证实实际发生了强奸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指控的强奸行为的具体事件经过不够清晰、相关证据不够充分,那么法院有可能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强奸罪名进行调整,更改为猥亵罪。猥亵罪通常被定义为以引发他人性欲并达到自我满足为目的,而实行的诸如触摸、拥抱等具有色情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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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