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打斗属于强奸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强奸罪的法律定义上,通常涵盖了使用暴力、恐吓以及其它一系列能够造成被害人失去抵抗能力,进而实施性行为的方法。倘若在实际的犯罪过程中并未出现直接的身体冲突,然而却存在着诸如药物控制、酒精麻醉、欺骗诱导或者是滥用职权等其他形式的强制手段或者导致受害人无法进行有效抵制的情境,那么同样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因此,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确实存在着违背被害者个人意愿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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