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会被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实际年龄已经年满12岁但不足14岁的受害者而言,倘若通过对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穿着打扮以及日常生活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发现该受害者可能属于未成年少女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实施了诸如奸淫等性质恶劣的性侵犯行为,则应当认定为行为人“明确知晓”对方为未成年少女。
换句话说,行为人在明知对方为不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的前提下与之发生性关系,无论该未成年少女是否出于自愿,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然而,如果行为人确实无法确定对方是否为不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且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则不应视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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