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尖罪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间自愿进行与其配偶之外的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即被称之为“通奸”。通常来说,通奸并不能被视为犯罪行径,原因在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未对通奸行为加以明确的定罪判刑条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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