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可是大事,被抓到就得负法律责任。警察一般会先抓人,最多关37天,这期间主要是找证据和保护受害者。但这不代表就一定有罪,得靠证据来定。如果真的被判有罪,那就得进牢房,可能得蹲好几年。所以,一旦被警察带走,得赶紧找律师帮忙,跟警察说实话,争取早点出来。对强奸犯,法律不会放过,最少也得蹲三年。特别是欺负幼女的,惩罚更重。要是情节特别恶劣,比如在公共场合、多人一起干,或者导致严重后果,那可就麻烦了,可能得判无期甚至死刑。大家可得记住了,千万别干这种缺德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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