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起诉之后需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通常无需特别的程序性手续或身份证明文件。
然而,若涉案物品的所有权存在争议,那么可能便需依照法律程序与办案单位进行协调,办理相应的退还手续。 同时,倘若您正受到了如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措施的限制,亦应当依法要求解除了这些手段。 在极个别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向案件当事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以书面形式明确了案件的处理结果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