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刑了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法院的刑事宣判之后,通常情况下不能再次进行取保候审。
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在此前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作为一种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性命攸关的强制性法律手段。 然而,当法定刑罚已然作出并判定之时,刑事诉讼程序即已取得最终的司法裁定结论。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分子在判决之后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主自理,抑或是尚未完成分娩的孕妇,以及需要亲自母乳喂养的哺乳期母亲,所有这些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他们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给予暂予监外执行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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