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羁押达三十七日之后,仍然存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可能性。
然而,该可能性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罪行的性质与严重程度、情节的复杂度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等等。 若在三十七日后,案件的相关证据依然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责,或者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其拥有确定的住所和稳定的职业,可以随时向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行踪,那么这类情况下,被告人有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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