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予起诉案子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无法对其进行起诉的情形确实存在。
这在很大程度上往往被理解为检察院通过严密审慎的判断和评估之后,发现该案情较轻,相关证据不能够充分证明涉嫌人的犯罪事实,或是由于涉嫌人的行为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等诸多因素,最终决定放弃对涉及人员的指控。 然而,检察院是否决定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并非完全取决于已经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而是需要全面衡量和权衡整个案件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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