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过程中,首先由案件的负责侦办人员对潜在取保候审的申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这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要求前提下,有足够的可能性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
同时,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然而,如果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能够有效避免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处理的。 然后,承办人需要根据审理后得出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经过部门负责人的仔细审核,最终由检察院的最高领导——检察长做出决定。 接下来,将依据上述决定,制作出正式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的宣读和送达。 最后,还需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按照决定书的内容来实施具体的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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