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公安局不批准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您可以向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复议申请,请求其重新审查并考虑您的取保候审申请。
2.您还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立案监督申请,因为检察院具有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进行监督的法定职责。 3.请耐心等待案件的进一步侦查与发展,在后续的司法程序(如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判阶段)中,您可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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