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肾结石取保候审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因患肾结石而寻求取保候审这一问题上,通常我们会首先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对于被羁押所产生的潜在影响。
假如病情严重,有可能对被追诉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了取保候审制度中所规定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形”。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仍须充分考虑到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被追诉者的社会危险性等多个方面的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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