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审理后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暂时中止之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然而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责; 同时也有可能将面临着有期徒刑之上更为严重的刑罚处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等等,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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