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要给予嫌疑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提到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通常情况下是应当交付于涉案人员手中的。
取保候审乃是指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环节,在此过程中,相关的审批决议将寄送至被申请者手中,以期让他们充分了解到自身在案件中的法律地位以及各自享有的权利及应尽的责任义务。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维护涉案人员的正当权益,并使其对自身所处的法律程序有清晰深入的理解与认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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