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法院开庭提前多久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到取保候审的诉讼程序过程中,法院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在开庭审理前至少三日前向被告方以及其辩护律师发出明确的通知。
此举旨在确保被告方能够获得充足的时间来做好应诉的准备工作,同时也能有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提前告知的方式同样有利于辩护律师进行深入细致的筹备工作,以便更好地为被告人提供全力的法律支持和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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