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前提前通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性措施通常并不会提前通知有关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
决定采取此类措施与否的权力在司法部门手中,他们将依据具体案情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决策。 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比如可能需要当事人或其家属亲自到场提供担保或者合作调查等,可能会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准备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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