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中止审理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宣告终止审理期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具备申请获取保候审权利,然而该请求是否得以批准,则需基于多项复杂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
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展现出的社会威胁程度、以及案件本身的性质与情节等诸多方面均需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需要充分顾及到对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受害者权益的保护。 若犯罪情节轻微,对整个社会危害明显较小,且能够为自身行为提供相应保证人或缴纳足额保证金,那么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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