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过的人能保释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对曾遭受刑事拘留的人员予以保释时,应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预计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责; 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实刑处罚,且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 又或者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采取保释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问题;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保释措施的情况下,那么这类人员是具备保释资格的。 然而,如果犯罪行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或者存在潜在的逃逸、干扰证人等风险因素,那么保释申请很可能得不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