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用什么资料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必要材料问题,我们可以做出如下详细的解释和说明: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自的身份证件的认证资料,这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能够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取保候审申请表也是必不可少的文件之一,它能够明确地表达出申请人的意愿以及对案件处理方式的期望; 再者,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又或者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我们还需提供证据支持,例如犯罪情节较轻的证据、悔罪表现的证据、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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