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取保候审的判定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关于是否可以批准取保候审这一决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其次是待审判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 最后是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来进行判断。 具体来说,如果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威胁的情况下; 另一种情形是,如果犯罪者身患重疾或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在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此外,当羁押期限即将期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结时,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此时一般都会获得审批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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