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案件什么时候能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予批捕的取保候审案件而言,其终止时间并无明确或固定之规定,主要取决于诸多复杂因素。
在实际运作中,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流程的推进,将会对终止时间产生深远影响。 具体来说,在侦查环节,如公安机关经细致深入调查后,未能发现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无需对此进行刑事追责; 亦或是在侦查期即将届满时,案情仍然未能侦破,此时有可能导致该案件被撤销。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倘若检察院权衡后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在审判阶段,若法院经过严谨的审理,最终认定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轻微,无需判处刑罚,则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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