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刑事拘留之际,虽然并不能直接取保候审,但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那么当事人依然有可能得到释放。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案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罪者或是具有重大怀疑的犯罪者,而采取的临时性的且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取保候审则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类司法机关,对于那些未经逮捕,又或是经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脱侦查、起诉与审判的惩处,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发给出具保障书,以此来保证他们能随时回应传唤,同时不对他们进行关押或暂时撤销对他们的关押约束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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