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取保候审谁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负责处理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之时,一般的惯例要求以下几类人进行相应的签字:
首先,需要犯罪嫌疑人为自身进行签字,这主要是表现在他必须签字确认关于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和其他相关文件中,用以表示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取保候审的具体规定以及自己所肩负的相应义务;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另外找人作为保证人的话,那么这个保证人也是必要的签字对象,因为他需要为犯罪嫌疑人签订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书,以此来对维持保证义务作出承诺。 最后,负责来执行和管理取保候审这项任务的警务人员也需要在与此主题相关的法律文件上亲笔签字,以确保整个操作流程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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