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在哪签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取保候审这一执法程序主要在公安机构进行办理并签署相关文书。
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公安部门通常是享有权利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核心机构,并且负责实际执行该项措施; 然而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亦拥有了行使决定权的权限; 最后在进行审判之际,法院也有权对是否取保候审作出判断。 至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地点,则会依据案情所处的不同阶段以及决策机构的具体安排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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