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后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得上级的批复认可之后,相关人员便有资格进行取保候审程序,这其中的申请需要遵循一些特定的资格要求。
例如,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只能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罚的一类罪行; 另一方面,若他们存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可能性,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此外,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这种情况下采取该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 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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