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通知居委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关于被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不严格规定必需通知所在社区的居委会。
此举由负责相关案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依据个案情节以及涉嫌犯罪者或被告的个体状况而作出的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性措施。 然而,是否向居委会进行通报,往往取决于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执法机构的决策。 但是,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要得到居委会的协助监督,或者存在其他相关事宜,那么执法机构很可能会选择将相关信息告知居委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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