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还会被抓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获得取保候审并不能被视为案件已然完结或者嫌疑人必定无罪。
如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证实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确凿无疑,或者嫌疑人未能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例如擅自离开指定居住地等,那么将有可能面临再次被逮捕的危险境地。 此外,倘若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或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取得了重大的新突破,亟需嫌疑人亲自到案协助调查工作,那么公安机关同样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实施必要的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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