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准逮捕以后取保候审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批捕程序结束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此外,包括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且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以防止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 同时,若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仍未侦查终结,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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