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人员被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位已经离任的人员面临取保候审时,依照惯例,他们应当严格地遵从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未经执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区;
倘若他们所居住的地址、现有的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的话,也需要在得知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等等。 至于涉及到劳动事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若该离职员工的离职手续尚未全部完成,那么这可能会对后续的流程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然而,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这位员工与其原雇主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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