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有权利决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依法享有裁定实施取保候审之权。
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诉机关、检查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以限制被起诉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自由,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就具体案件而言,如何制定符合实际的取保候审方案,往往会受到案件性质、事发经过、被告人可能造成的潜在社会危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因此,法院需要针对这些复杂状况,开展全面且深入的分析和评估,最终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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