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办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若犯罪行为在程度上相对轻度,可能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单独立法适用附加刑者,那么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便相应提高。
其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而言,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同样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此外,当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亦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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