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着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严厉处罚,或有必要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却因为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而选择使用这一手段进行处理;
亦或是在他们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 或是正在孕期或新生儿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状况下,到了羁押期限尚未结案时,都可以考虑为之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