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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是谁办理的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向相关的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由这些机构行使最终的审批权。
通常情况下,案件的决定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
更为准确地说,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权力归属于公安机关;
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负责作出这一决策;
而在案件的审理阶段,取保候审的权利则落到了人民法院手中。
然而,要想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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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