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批捕后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批准逮捕之后,如欲请求对被告实施取保候审措施,需要由被告本人、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上诉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在审查过程中,上诉法院将以案件案情为核心,考察被告的人身安全风险、取保候审对于案件继续调查和审判程序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全面平衡考虑。 如果被告所犯罪行等级较低且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的附加惩罚,或是满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 孕期超过三个月,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喂养新生儿之母亲; 通过实行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条件,将会给予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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