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又犯了同样的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通常会导致原本的取保候审措施被撤销,犯罪嫌疑者将会被重新拘捕并关押起来。
这种再犯罪现象充分说明了该犯罪嫌疑者所具有的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接下来的司法程序中,他很有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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