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监控信息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普遍采用了以下手段进行信息监测控制:首先,公安机关会以书面形式要求被取保候审者按照一定频率上报他们的行动轨迹以及相关信息;
其次,如果被取保候审者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负责执行该项措施的执法机构汇报; 再者,根据具体的案件进程,可能会命令被取保候审者禁止踏入特定区域或场所,限制他们与特定人士的接触或通讯,以及禁止参与某些特定活动。 除此之外,警方也会通过传唤等方式来获取被取保候审者的最新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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