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好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该申请是否能够顺利获得批准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各种特定情形。
若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较为轻微,且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附带有独立执行功能的罚金刑,或者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再进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那么此时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则会比较容易得到批准。 然而,如果案件性质极为严重,涉案嫌疑人的罪行极其恶劣,存在着其逃跑、销毁证词等可能对司法程序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因素,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恐怕难以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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