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要到哪里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关于保释事宜一般均应向相关的办案部门提出申请。
而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当中,办理相关事项的责任机构可能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大机构。 具体而言,在侦查环节中,申请人往往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人则需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但当案件进入到审判环节后,申请人只能将申请递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申请取保候审还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例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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