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条件主要在于以下几个重要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是可能会被附加独立的刑事处罚时,符合此种情况的均可实行取保候审;
其次,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经判断其在执行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任何危险的,则可以实行取保候审; 再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果身患严重的疾病,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或者是案件审讯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罪犯仍需要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的;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正处在怀孕期间,或者其婴儿正在哺乳期内且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按法律规定亦可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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