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刑事拘留期间可依法批准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通常而言,若涉案罪行轻微且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亦或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状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时,均有资格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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