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求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他们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可能性; 再次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人,以及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进行取保候审也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性;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对此类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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