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几种人会被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需处以管制拘役或将独立适用附加刑之人士;
以及患有所在病情严重导致无法自我照料,又或是怀孕中或正哺乳期内的女性,以及因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之人士; 若其在羁押期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审理解决,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取保候审操作的人士,通常都会被批准实施该种刑事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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