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常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制度所应用的条件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首先,被指控者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以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次,若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且无法自行料理日常起居生活,又比如,孕妇或正在哺乳新生儿的母亲,只要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也同样适用于该制度; 最后,如果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期间,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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