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办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若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过判断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时,亦可准予保释; 再者,若对象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育其婴幼儿的女性,同样在经过认真审慎判断后认为其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时,此类人员亦有资格获得保释;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无结论,需继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