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跟看守所说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并不可以径直与看守所进行申请操作。
在大部分的案件中,获取保释需要向相关的执法机构(例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提交申请。 这些机构需要依循案件的具体细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各方面状况,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考量之后才能做出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通常,申请内容必须具备正当的理由和条件,比如预计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在特定情况下剥夺附加刑的罪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期,通过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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