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措施主要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实行:首先,对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期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适用独立的附加刑的被告人;
其次,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如果进行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给社会带来明显的风险; 另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在进行取保候审时也应考虑其是否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若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同时还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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