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涉及被刑事拘留这一刑罚前科的情况下,如需提出取保候审(即保释)请求,首当其冲应由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所涉案件的办案单位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文件。
面临提出此类申请之时,办案机关将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及案情发展、可能作出何种量刑结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从而最终决定是否给予准许。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若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犯罪情节轻微,或许仅需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惩罚;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患上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必要时可包括正处于哺乳期内的母亲)或其婴儿等特殊群体则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风险等等,这些情况往往会使他们更易于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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