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不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采取自伤或自残手段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和严重暴力罪犯以及其他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等情况,通常不予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妨碍证人提供证言或串供行为的; 以及虽已被逮捕但尚未进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尽管经过了案件承办机关的批准,但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庭的情形下,同样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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