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羁押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批准进行逮捕并被依法监管之后,仍然具备获得暂时性的取保候审许可的可能性,然而,这并非易事并且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
举例来说,如果所涉及的罪行情节相当轻微,大致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功课独自实行的附加惩罚; 或是犯罪嫌疑人身患重大疾病,生理状况无法正常生活,又或是女性嫌疑人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此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明显威胁等等。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在已经实施逮捕之后再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相对于其他情况要大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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